明代科学家宋应星在《天工开物·珠玉》中记载:“凡珍珠必产蚌腹……经年最久,乃为至宝。”
东珠,满语为"塔娜",是产自我国东北的淡水珍珠,明朝以前也被称作“北珠”。
东珠主要生产在我国东北的黑龙江、鸭绿江、松花江等流域之中。
东珠因源自于满族发祥地,在满清时期,被赋予了极崇高的地位,只有皇家才可使用,成为政治身份的象征。
满清皇室深受佛教的影响,清庭官服上的朝珠便源自佛教念珠。
用东珠制成的朝珠,则是最高地位的象征,只有皇帝、皇后和皇太后可以佩戴。
东珠,对于满清皇族来说是皇权的象征,是外人不可触碰的神圣之物。
北京故宫博物院·东珠朝珠
东珠的采捕
其实,东北地区很早就已经开始采摘东珠了。《后汉书》和《三国志》之中都有对东珠的记载,那时的精品东珠"大如酸枣"。
在女真时期,满族人已经开始采摘东珠。那时候的东珠只是一项维持生计的产业,尚未有多么崇高的地位。
东珠从色泽和形状上来看,均不及南洋珍珠。但因其诞生于龙兴之地,使东珠有了浓重的政治色彩,成为清朝最高统治者的专属饰品。
清·金镶东珠点翠簪
后金时期,统治阶级会派遣专门的人员去采捕东珠。努尔哈赤时期,采捕活动由八贝勒各遣人丁集中采捕。
顺治年间,朝廷设置了专门管理采捕东珠的官员,由打牲乌拉总管衙门管理。
贡品东珠的规格必须到八分以上,这样的一粒珍珠要在珠蚌之中生长3年以上时间。
东珠的珠蚌大多深居水底,其间群蚌层层环绕,形成"蛤城"。
东珠的采捕并非年年进行的,而是每逢皇室大婚、万寿庆典、帝王加冕或者后妃册封之时,由吉林将军奏请皇帝下旨采珠。
在得到圣旨之后,由内务府颁发祭河告文,在祭祀完河神或者江神之后才能采捕。
清朝政府对东珠的采捕是垄断性的。所有的流程都由皇家严苛控制,并由吉林将军衙门派遣官兵沿河巡查,不允许民间私采和留存。
嘉庆帝诛和珅之时,在他家中抄出了大量的金银珠宝,其中有一等大东珠60多颗,每颗重达一两。嘉庆震怒道:"所藏珍珠宝石及东珠二百余串,较之内廷多至数倍。"
嘉庆给和珅定的20大罪状中,便有一项私藏大东珠的罪名。私藏东珠都是大罪。
清廷以严苛的法律保障皇室对东珠的垄断,使东珠成为无价之宝。
清·金累丝凤凰嵌东珠朝冠金凤
采珠的代价是相当巨大的,不仅仅是人力资源和物料的损耗,也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也破坏严重。
以松花江采珠为例,水师营会准备数百艘采珠船,派遣1000多人,花费近2万两白银,从乌拉出发直至长白山脚下,行程数千里。
其间数百条支流,每一条支流都要搜索一遍。
因为珠蚌实在太过稀有,往往搜遍数条河流都得不到一粒合格的贡珠。
一场采捕之后,江边的蚌壳往往铺满十几亩沙滩。
而这些捕获的珍珠,还必须经过严格的筛选之后才能进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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